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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欧某某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1
摘要:日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恭城瑶族自治县7.9凤凰山脚寻衅滋事案的欧某某等9名被告人依法向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

日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恭城瑶族自治县“7.9”凤凰山脚寻衅滋事案的欧某某等9名被告人依法向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其共同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阻断交通,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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