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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1
摘要:近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6年04月3日11时40分许,陈某某驾驶蒙K**号吉利牌小型轿车沿S313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与塔来乌素水泥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S313线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陕K**号霸道牌越野客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蒙K**号吉利牌小型轿车上驾驶人陈某某、乘车人陈某甲当场死亡、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霸道牌越野客车上驾驶人李某某、乘车人李某甲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起事故中陈某、李某某均承担同等责任。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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