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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0
摘要: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经审查,2016年4月16日11时许,李某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沿...

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批准逮捕。经审查,2016年4月16日11时许,李某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沿沪蓉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291.8公里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所驾车冲过路中隔离绿化带行至对向车道,撞压由张某甲驾驶的小型轿车左后向右侧翻,又与谢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该小型客车又被同向张某乙驾驶的小型客车撞至尾部,造成张某甲的车内乘客张某丙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张某乙受伤及车辆和道路交通设施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