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创建发展的第30年,也是我院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柔性司法”模式工作机制的第2个年头。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却又容易冲动犯错甚至跌入犯罪深渊。当这些迷途羔羊坠入犯罪泥潭时,如何挽救、帮教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的职责使命。过去,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办案理念和方式方法相对比较单一,没有过多关注涉罪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和潜在矫正可能,我院认为办理未检案件不应以定纷止争为唯一和终极目标,而要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探究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并采取“柔性司法”的干预手段,帮助他们重回正常轨道。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的指引下,我院一方面坚持“少捕、慎捕、少监禁”要求,另一方面,不是一味减轻而纵容未成年人犯罪,而是依法做足做实帮教工作,杜绝不教而罚、不教而宽。我院积极探索“柔性司法”这一特殊办案模式,从理念、机制、措施、能力上多管齐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