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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十九人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0
摘要: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金南三、孙中环等十九人提起公诉。2014年至2015年12月期间,被告人金南三、孙中...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金南三、孙中环等十九人提起公诉。2014年至2015年12月期间,被告人金南三、孙中环、徐广场、王峰、孙中真等共计19人,在本市以“连锁经营”、“1040工程”的名义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购买份额,获得加入资格,组织内部实行“五级三晋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