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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小钢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已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07
摘要:日前,长阳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小钢、彭强、宋红伟、曹某某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彭小刚犯诈骗罪,判处

日前,长阳县人民法院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小钢、彭强、宋红伟、曹某某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彭小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彭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并5000元;被告人宋红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曹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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