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贿罪报捕案件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05
摘要:兴仁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3月31日报请逮捕的李雇涉嫌行贿罪一案,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19日以涉嫌行贿罪但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兴仁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3月31日报请逮捕的李雇涉嫌行贿罪一案,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19日以涉嫌行贿罪但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