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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斌、惠小亮寻衅滋事案被庄浪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05
摘要:庄浪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8日作出判决,判被告人李建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被告人惠小亮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庄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建斌、惠小亮寻衅滋事罪被庄浪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28日作出判决,判被告人李建斌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被告人惠小亮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