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龙卷诈骗案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天河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被告人龙娟纠集同案人张孝强、韩勇、程龙泽、龙芳、房国瑞(均已判刑)组成以其本人为首的盗窃犯罪集团,由被告人龙娟提供作案车辆和资金,安排同案人以二至三人为一组驾驶汽车流窜至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惠州市、江门市等地实施盗窃,并对盗窃所得进行支配与分赃。其作案手法是:当其物色到作案目标后,对被害人称自己出差在外财物被盗,在骗取被害人的同情和信任后,向被害人借钱、手机、银行卡,然后以借用被害人的银行账户让他人汇款为由,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密码后,持被害人的手机和银行卡逃离现场。该犯罪集团的具体犯罪事实有15单之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