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7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美红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天河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吴美红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伙同同案人陈文华(另案处理)等人相互勾结,以每提供一本假护照收取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方式为:先由陈文华等人提供相关偷渡人员的照片和信息等,再由被告人吴美红提供伪造、变造的假护照,并以邮寄的方式将伪造、变造好的假护照邮寄给陈文华等人,以备不法人员偷渡出入我国国境。 2015年1月,被告人吴美红再次以上述方式,先后为陈文华提供了5本伪造、变造的假护照(姓名分别为“魏青”、“余金香”、“熊晋花”、“李国全”、“林富民”)。2015年1月20日,公安机关从陈文华处查获上述5本假护照。2015年12月10日,被告人吴美红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