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新宁县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李小罗、肖长春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04
摘要:2015年12月30日,新宁县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李小罗、肖长春提起公诉。2016年3月2日,新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小罗有期徒...

2015年12月30日,新宁县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李小罗、肖长春提起公诉。2016年3月2日,新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小罗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被告人肖长春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