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新宁县院依法对被告人吕绍发、吕敬祥、肖友兵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04
摘要:2016年2月24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吕绍发、吕敬祥、肖友兵提起公诉。2016年4月15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判处吕绍发有期...

2016年2月24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被告人吕绍发、吕敬祥、肖友兵提起公诉。2016年4月15日,新宁县人民法院判处吕绍发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判处吕敬祥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判处肖友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