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舟山市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毛维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04
摘要:近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毛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近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毛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查明:2011年5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毛维虚构有拉理财、拉存款的工作指标,以帮助购买理财产品、存款或以借为名,骗取50余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68.7万元,用于投资网络理财产品、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至案发,被告人毛维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共计79.562万元,实际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约689.138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