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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房宪明、张洪亮等四人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30
摘要:2016年4月22日,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肇州县房产管理处主任房宪明、肇州县房产管理处主任张洪亮、肇州县房产管理处副主任张海...

2016年4月22日,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肇州县房产管理处主任房宪明、肇州县房产管理处主任张洪亮、肇州县房产管理处副主任张海峰、肇州县房产管理处初审员张洪侠四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