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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家宝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9
摘要: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绥滨县公安局提请,经审查,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家宝。

2016年4月21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绥滨县公安局提请,经审查,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家宝。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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