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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抢劫案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9
摘要:2015年10月26日,被告人许某携带电子干扰器窜至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文化园附近,伺机寻找车辆意图盗窃车内财物。被害人驾驶湘BG9439小车在

2015年10月26日,被告人许某携带电子干扰器窜至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文化园附近,伺机寻找车辆意图盗窃车内财物。被害人驾驶湘BG9439小车在文化园停车时,许某使用干扰器致使该车车门未能正常锁闭,待被害人进入附近茶馆后,许某上前将该车车尾箱门打开,在车内翻动寻找财物时被被害人发现并抓获,许某为抗拒抓捕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被害人右侧大腿刺伤,将闻讯起来实施抓捕的茶馆老板右手手掌划伤,后被在场群众合力制服。经株洲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许某所持刀具为管制刀具,被害人茶馆老板的伤情为轻微伤。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被告人许某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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