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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杰帮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8
摘要:日前,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刘杰帮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刘杰帮与黄某某共同生活期间,...

日前,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刘杰帮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刘杰帮与黄某某共同生活期间,刘杰帮以管教为由,多次殴打黄某某,造成黄某某身体多部位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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