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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8
摘要:2016年3月2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

2016年3月2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俊、梁展鹏、骆超以涉嫌抢劫罪相对不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6年3月21日,石峰区公安分局将杨俊、梁展鹏、骆超涉嫌抢劫罪一案送到我院审查批捕,我院承办人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杨俊、梁展鹏、骆超涉嫌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株洲有固定住处,无前科劣迹,其法定代理人均表示要加强对其的教育管理,社会危险性较低,无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俊、梁展鹏、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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