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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7
摘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某、姜某某等8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

近日,经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毛某某、姜某某等8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江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人民币7万元不等刑罚。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