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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朱守秀、朱锦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7
摘要:2016年4月14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勇、朱守秀、朱锦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2016年4月14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勇、朱守秀、朱锦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由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陈勇、朱守秀、朱锦文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人民币十五万至十八万不等的罚金。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