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王有杰因盗窃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九千元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6
摘要:本院于2016年3月30日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有杰,现被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有杰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九千元)。

本院于2016年3月30日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有杰,现被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有杰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九千元)。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