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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波因盗窃罪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一千五百元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6
摘要:本院于2016年3月10日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玉波,现被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玉波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一千五百元)。

本院于2016年3月10日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玉波,现被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玉波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一千五百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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