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4日,由玉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书娜挪用公款一案,一审被玉门市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宋书娜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判决已生效 |
2015年9月24日,由玉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书娜挪用公款一案,一审被玉门市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宋书娜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判决已生效 |
下一篇:没有了
浏览:1022次
4S店老总带“40辆宝马”失联 律师称店方需担责浏览:956次
摩洛哥两女子因裙子紧被控猥亵 500名律师自愿辩浏览:798次
越南新娘跑救助站求助 律师:花钱买新娘缺保障浏览:785次
维护法庭秩序需要将“死磕派”律师定罪入刑吗?浏览:772次
吕红兵:尊重律师不是用来谈论的,而是用来实践浏览:750次
复旦投毒案林父解除律师代理关系 辩护观点有分歧浏览:745次
美华裔警察误杀非裔案再开庭 律师吁撤销控罪被拒浏览:713次
女子离婚后欲更改女儿姓氏 律师:须经父亲同意浏览:6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