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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2
摘要:2016年3月14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2015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分许,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万达步行街碳...

2016年3月14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2015年12月8日下午17时30分许,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万达步行街碳元素烤肉店厨房内,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与被告人系同事关系)在工作上发生口角,被告人王某某用菜刀将陈某某背部砍伤。经鉴定陈某某之损伤为轻伤二级。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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