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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姚斯权等3人寻衅滋事案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2
摘要:2016年4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姚斯权、李荣、黄祝兵以寻衅滋事罪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1月20日6时30分

2016年4月15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姚斯权、李荣、黄祝兵以寻衅滋事罪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20日6时30分许,被告人姚斯权在租住小区因所养犬只袭击被害人犬只,与被害人钱某发生争执和拉扯。被告人李荣、黄祝兵见其雇主姚斯权与钱某发生冲突,一起对钱某拳打脚踢。后姚斯权又指使李荣、黄祝兵将钱某强行带至其租住别墅内,结伙继续殴打。经有关机构鉴定,被害人钱某伤情为两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姚斯权等3人于2015年11月2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2月25日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2016年1月4日,该案移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为完善证据、加强指控,于2016年2月19日退回补充侦查。2016年3月2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决定,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15日将该案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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