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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友能、周建斌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20
摘要:2016年3月10日,丹巴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孙友能、周建斌涉嫌盗窃罪向我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孙友能、周建斌和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2016年3月10日,丹巴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孙友能、周建斌涉嫌盗窃罪向我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孙友能、周建斌和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犯罪情节轻微,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已于4月15日依法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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