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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依法对徐建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9
摘要:2016年2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建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天河法院进一步审理中。犯罪嫌疑人徐建...

2016年2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建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天河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徐建红自2013年11月1日起以其租用的本市天河区凌塘新庄38号二楼徐记加工厂为窝点,并雇用冯波、罗全、杨田生等人用违禁品罂粟果调制食用红油后进行非法销售,其中徐建红是徐记食品生产作坊的老板,冯波是该作坊的负责人之一,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生产设备维护,罗全是该作坊财务,负责负责作坊经营收入的记账报销等,杨田生是作坊配料师傅,负责罂粟果在红油的具体配制工作; 2014年8月1日,嫌疑人冯波、罗全、杨田生被我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和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抓获,现场缴获罂粟果7公斤及己调制好的红油112瓶(每瓶5公升),经广州市食品检验所检验,现场查扣的罂粟果和红油均含有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非法添加成分,不符合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相关规定(其结果详见检验报告),同年9月,犯罪嫌疑人冯波、罗全、杨田生等三人被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该三人均被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12月1日,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建红到我局风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在生产的食用红油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果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行为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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