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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付丛明、苏志梅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取保候审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9
摘要:许某某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担任党工委书记期间,付丛明为感谢许某某在自己承揽和建设开发区绿化工程中给予帮助,向许某某行贿12万元人民

许某某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担任党工委书记期间,付丛明为感谢许某某在自己承揽和建设开发区绿化工程中给予帮助,向许某某行贿12万元人民币,其行为涉嫌单位行贿犯罪。2016年3月7日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付丛明、苏志梅以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立案侦查。2016年3月14日、3月22日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苏志梅、付丛明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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