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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耀贤、王永成诈骗一案获法院一审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9
摘要:2016年3月16日,泾川县人民法院对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耀贤、王永成诈骗一案作出判决。泾川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对被...

2016年3月16日,泾川县人民法院对泾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耀贤、王永成诈骗一案作出判决。泾川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对被告人李耀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王永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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