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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对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5
摘要: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宋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3年11月16日,犯罪嫌...

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宋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3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伙同贺某某、陈某某、王某某在昆区一家浴池门口将被害人郭某某打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宋某某实施犯罪行为后逃跑直至2016年3月15日归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