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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对董某某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14
摘要: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董某某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6年2月26日14时许,犯罪...

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董某某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6年2月26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在包头市昆区利用言语威胁的手段,抢劫被害人王某某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454元。当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又在一家网吧门口,胁迫被害人翟某某来到网吧附近的小巷中,利用威胁的手段抢劫被害人翟某某现金180余元。另查明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有故意犯罪的前科。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