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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检察院批捕签订虚假工程合同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8
摘要: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经审查, 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1月12日期间,犯罪嫌疑人...

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经审查, 2015年7月13日至2016年1月12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伙同陈某某(在逃)、孙某某(在逃)虚构栖霞区九乡河河道、七乡河整治工程,伪造虚假的工程招标授权书、招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使用私刻的公章,分别与他人签订施工合同,从而骗得工程投标费、报名费、资料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93420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