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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海明犯盗窃罪一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8
摘要: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近日,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海明犯盗窃罪一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赵海明的非法所得36万元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张凤岐;被告人赵海明作案用犯罪工具POS机一台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安阳县公安局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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