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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毛某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宣判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8
摘要:日前,由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毛某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

日前,由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毛某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宣判。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00元、罚金52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毕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7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左某、李某等6人三年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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