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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等人盗窃案获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8
摘要:2015年3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成都市青羊区清江西路79号万州会馆员工休息室,借用被害人曾某的手机,并在该手机上操作,将曾某支付宝...

2015年3月18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成都市青羊区清江西路79号万州会馆员工休息室,借用被害人曾某的手机,并在该手机上操作,将曾某支付宝账户内的5000元转入自己支付宝账户内。3月22日,陈某被民警挡获。账款已发还被害人。
    近日,经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以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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