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在院领导的重视和技术处的大力支持下,首次在审查逮捕环节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依法讯问报请审查逮捕的两件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孙某,为固定核实证据、确保执法规范和案件质量打下良好基础,充分发挥了带头作用。 通过分别对黄某和孙某进行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利用职便多次收受贿赂的原因、时间、地点、赃款去向等具体涉嫌犯罪事实。在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实行部分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增强承办人员依法文明办案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办案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侦查监督部门的审查逮捕工作,特别是对职务犯罪案件避免出现翻供等可能达到固定和核实证据的效果,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目前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已分别对黄某和孙某以涉嫌受贿罪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