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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检察院监督立案两起破坏环境资源案件获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7
摘要:近日,康县检察院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依法监督立案的金守富非法采伐珍贵树

近日,康县检察院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依法监督立案的金守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案、何付康非法采伐珍贵树木案被康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分别处罚金1000元。

2014年6月,何付康非法采伐红豆杉4株,在百度贴吧康县吧出售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5年3月,金守富非法采伐红豆杉7株,在康县县城街边售卖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