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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对丁敬奇、刘兆启涉嫌贩卖毒品罪采取逮捕措施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7
摘要:日前,我院受理丁敬奇、刘兆启贩卖毒品一案,经审查认定丁敬奇、刘兆启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有社会危险性,社...

日前,我院受理丁敬奇、刘兆启贩卖毒品一案,经审查认定丁敬奇、刘兆启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有社会危险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遂依法按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批准逮捕二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