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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对洪某某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6
摘要: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洪某某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2015年9月21日洪某在一工厂内偷盗一辆富士达电动车的电瓶一块

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洪某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2015年9月21日洪某在一工厂内偷盗一辆富士达电动车的电瓶一块,警察接到被害人许某报案后到达现场,在洪某身上搜出一把弹簧刀,后民警将洪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洪某在监视居住期间于2015年9月24日上午9时许,在一公园东北门偷盗一辆电动车的过程中被车主发现并报警,警察到现场后将洪某某带回派出所。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