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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保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5
摘要: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近日,安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保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孙保明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