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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湖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5
摘要:近日,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湖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其社会危险性较小,没有逮捕必要,依法...

近日,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湖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其社会危险性较小,没有逮捕必要,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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