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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苏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5
摘要:近日,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苏

近日,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苏健、黎智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决定批准逮捕。经查:犯罪嫌疑人苏健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期间,在未取得中国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伙同犯罪嫌疑人黎智勇,以苏健实际控制的两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陆续发行了11个项目基金理财产品,向86名社会上的不特定人群进行销售,销售金额约4.8亿元人民币,并将上述款项汇入二人私人账户用于投资、支付销售人员提成等。至案发时,已有73名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损失金额约3.2亿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