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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法院依法对李兵故意伤害案作出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5
摘要:近日,新宾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兵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兵于2014年8月5日,在新宾县木奇镇将因与被害...

近日,新宾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兵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兵于2014年8月5日,在新宾县木奇镇将因与被害人张强发生口角,将张强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张强鼻部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左眼部损伤评定为轻微伤;右眼部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