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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石城县被告人范某某玩忽职守案获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5
摘要: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8月14日依法对被告人范某某玩忽职守罪一案向赣州市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某某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8月14日依法对被告人范某某玩忽职守罪一案向赣州市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某某犯玩忽职守罪,石城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范某某犯玩忽职守罪成立,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