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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泽亮、王曦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4
摘要:2016年2月1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泽亮、王曦批准逮捕。经查,发罪嫌疑人王泽亮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曦...

2016年2月1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泽亮、王曦批准逮捕。

经查,发罪嫌疑人王泽亮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曦,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8日期间,先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亚邦集团,谎称其在宜兴一窑厂发现一批疑似亚邦集团的燃料化工废料,以欲向环保部门举报的威胁手段向亚邦集团敲诈勒索280万元,后因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未遂。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