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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11.20”特大非法集资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4
摘要:2016年1月8日至15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陆续受理了三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三起...

2016年1月8日至15日,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陆续受理了三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三起案件是全国“11.20”专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的系列案,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钰申公司东莞分公司、樟木头分公司、常平镇钰诚荣泰(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的负责人。经审查,第一、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对马某红、曾某滨、周某杰等三名主要负责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三起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