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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对韩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4
摘要: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韩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5年10月31日9时20分...

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韩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5年10月31日9时20分许,韩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驾驶已注销且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在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致使骑电动车的被害人杜某甲当场死亡及电动车后乘坐人杜某乙受伤,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韩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其及家人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没有向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