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对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4
摘要: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丁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5年12月22日12时35分...

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丁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5年12月22日12时35分许,丁某某驾驶货车驶入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与同向行驶骑电动车的祁某某发生碰撞,致使祁某某当场死亡。丁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案发后逃逸,于次日送修理部修车,以毁灭证据,并且与被害人家属没有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