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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检察院快速对网络传播的“宝马车撞人事件”被告人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4
摘要:2016年2月4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宝马车撞人事件”被告人崔治国故意伤害一案向集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2月4日,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宝马车撞人事件”被告人崔治国故意伤害一案向集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月29日,我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崔治国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查明,2016年1月4日,在集宁区水语山城小区北门被告人崔治国的妻子因琐事与被害人李福刚发生口角,崔志国在其妻子与李福刚发生争吵期间用汽车将李福刚撞倒在地。经乌兰察布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福刚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此案曾在网络上引发广泛传播和议论。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