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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惠娟、王建国、史思远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4-03
摘要:2016年2月1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惠娟、王建国、史思远。

2016年2月1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惠娟、王建国、史思远。

责任编辑:国平